廣西南丹城鄉水務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莫文杰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丹縣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莫文杰開除黨籍處分,由南丹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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