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水利廳關于轉發水利部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重新注冊工作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7-05-14 |
| 發文單位 | 貴州省水利廳 | ||
| 文件號 | 黔水建〔2007〕24號 | ||
| 摘要 | 各市(地、州)水利局、各監理單位: 現將水利部《關于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重新注冊工作的通知》(辦建管函[2007]227號)文件轉發給你們,根據文件要求,水利部將于近期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重新注冊工作。請各有關監理單位和個人,按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 認真填寫注冊申報材料并進行網絡申報,并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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